2013年6月26日 星期三

中龍鋼新增產能 強化偵探競爭力

政府的育兒津偵探貼補助政策,阿公、阿嬤照顧自己的孫子偵探女,已經不用請領「良民證」,但政策未宣導至基層,致引發爭議,亟待相關單位全面檢討。
警察刑事紀錄證明,即俗稱「良民證」,登載個人刑事紀錄資料,原本是為辦理移民、簽證檢附的證明文件,近年來因民眾應徵工作需要、申請件數大增,北港警分局表示,只要犯行經法院判決確定,就會在「良民證」上留下相關紀錄,但如果不起訴,或是少年犯,則不會留下紀錄。
目前現行法令規範保全、計程車等行業從業人員,不得有刑案紀錄,因此雇主在聘僱人員時,偵探可向刑事單位調閱相關資料,除此之外,在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下,雇主並沒有權利取得新進員工背景資料,包括銀行業,及部分需涉及敏感業務者,雇主大都透過徵信社等私下管道,進行檢核新進人員的背景,唯近年來,因勞動市場供需失衡,加上派遣行業興起,不少業者在應徵員工時,會要求加附「良民證」,作為篩選依據,連應徵清潔員、看護,業者都會要求檢附證明,讓不少應徵者抱怨連連。
過去政府的育兒津貼補助政策,也要求阿公、阿嬤當自家保母,要請領「良民證」,因偵探為不便民遭逅病,雖然已經取消,但政策宣導與溝通不足,應引以為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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